基金经理“挂名”行为正在迎来严肃整顿。
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处获悉,7月23日晚,公司产品部收到了证监会的最新产品申报要求,要求拟任基金经理与督察长承诺产品不存在“挂名”行为,已进入申报环节的产品也需补充提交承诺函。
实际上,基金经理“挂名”一直以来都是明确的违规行为,但该现象在基金业一直存在,原因在于“挂名”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模糊界限,现实中较难核查。此次监管下发最新通知,无疑是对基金经理“挂名”行为的一次肃清行动。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此次监管再度重申基金经理不能“挂名”,但对“挂名”行为仍然缺乏明确的界定,建议监管对此出台更详细的细则。
“挂名”遭严肃整顿
7月23日晚收到监管层的最新要求后,多家基金公司紧急展开了行动。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产品部在公司内部发布通知称,“我部于今日接到证监会通知,以后新产品批复需要多提交两份新的承诺函,分别由基金经理和督察长亲笔签字,承诺基金经理不存在挂名情况,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鉴于上述事项较为严肃,请相关部门务必知悉业务风险,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配合完成相应承诺函文件的签署。”
除上述通知外,该基金公司产品部同时下发了多则附件,包括承诺函模板草案以及目前公司需要补充提交承诺函的已报会产品名单。该公司内部人士称,“公司对此非常严肃对待,挂名未来没有空间了。”
此外,另有多家基金公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收到了相关监管通知,并将按照要求尽快补充材料。不过,也有基金公司督察长向记者透露并未收到该通知。
“挂名”行为在业内一直较为普遍,此次监管层下发的最新通知,来得颇为突然。所谓“挂名”,简单理解而言,就是产品上虽然挂了基金经理的名字,但实际操作人并非该基金经理本人。
具体而言,“挂名”行为存在两种典型情况:第一种是“以老带新”,基金公司在新发产品时,往往会让一些资深基金经理挂名,然后要么直接以双基金经理制的模式带新人基金经理成立产品,要么是等基金成立不久后再新增基金经理,最终由新人基金经理成为产品的实际管理人,这种情况在业内非常盛行。第二种情况是一些特殊策略类产品,比如“定制”、“委外”类产品,这类产品挂名的情况也比较多,且这类挂名产品基金经理属于“纯挂名”,不进行任何具体管理工作。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还存在一种非典型情况。即部分基金的实际管理者并不具备基金经理的相关资格,这时基金公司可能会找一名基金经理来“挂名”。与前述两种“打擦边球”的挂名相比,这种类型的“挂名”性质显然更为恶劣,但也较为少见。
一位受访公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其公司内部同时存在着“以老带新”和“定制产品挂名”的两种情况,但对于“以老带新”是否完全界定为是“挂名”,其认为需要斟酌。
上述人士指出,“之前我们有个新基金经理要发产品,本来我们没有想要挂投资总监名字,但主代销渠道强烈要求必须让投资总监一起来管这个产品,所以当时就把投资总监名字挂上了。但这个投资总监比较负责,他挂名之后确实亲自参与了该基金的管理工作,最终的决策也是由该投资总监来做的,像这种情况显然不能算是单纯地挂名。”
核实“挂名”存阻碍
实际上,对于“以老带新”是否属于“挂名”的问题,在实践中确实需要做一定区分,而实际的“挂名”行为也较难核查。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次监管对“挂名”行为的最新要求,对于一些不合规的“挂名”现象必然会起到警示作用,基金公司内部也会按照监管要求主动加强风控。但具体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存在一些现实的难题。一方面,目前监管层对于如何理解“挂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另一方面,产品究竟有没有挂名其实也很难具体去核实。
深圳一位公募产品部人士亦谈及了相似观点。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也收到了监管对于挂名行为的最新通知,但我认为监管层应该对挂名行为有更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基金经理挂名后不是完全放手不管,也会供投资策略,这种情况应该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是挂名,我认为接下来还是有待细则进一步出台。”
七成基金经理“一拖多”
此次监管曾对基金经理“挂名”行为提出新要求的背景在于,公募行业“一拖多”、“多拖一”的现象愈发普遍,挂名产生的负面影响逐渐引起重视。
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7月23日,有2022位基金经理管理5587只公募基金,人均管理基金数量2.76只。其中,管理3只及以上基金的基金经理占比高达7成;管理5只及以上基金的基金经理占比近5成;管理10只以上基金经理数量高达335人,有13个基金经理名下管理的基金数量在20只以上,管理数量最多是一位债券基金经理,其名下基金数量高达26只。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指出,“一拖多”较为突出的产品里面,既有指数基金、量化基金等非主动操作管理基金批量管理的情况,也有混合基金股、债等不同资产分别配置基金经理管理的情况,同时也有挂名管理情况。
另外,从基金的角度而言,全市场5587只基金中,有66.55%的基金由单一基金经理管理;有28.85%的基金采用双基金经理制;此外,有239只基金是由3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占比4.28%;有16只基金是由4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占比0.29%;仅有2只基金是5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
至于“多拖一”的基金,也可能存在挂名情况。一位资深基金分析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有的基金虽然有多个基金经理共同挂名,但实际操作人可能只有一个,外界对此很难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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